院务公开制度
发布时间:2013-07-24 来源: 作者: 点击数:次
院务公开制度 为强化医院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推动医院的民主政治建设,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,加强我院勤政廉政建设,切实发挥职工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作用,提高工作效率,促进依法行政、按章办事,特制定本制度。 1.提高依法行政水平,严格依法管理,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机制。 1、医院资质信息 2、医疗卫生服务信息 3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4、病人费用查询 5、行风建设情况 (二)向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: 1、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2、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3、人事管理 4、党务公开 5、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、职工关注的相关信息(如先进评选、违纪处理、培训、年度考核、计划生育、职工福利等) (三)不得公开的信息 1、国家秘密。 2、单位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单位秘密被泄露的。 3、知识产权保护内容。 4、属于识别个人身份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。 5、不属于单位法定权限内的信息。 6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、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根据需要公开的院务内容、性质,应分别采用或联合采用以下形式及时公开: (一)会议形式 (职工代表大会、职工大会、院务会、科务会、各类座谈会等) (二)文件形式 (三)张榜公布形式(公示栏、LED显示屏、电子触摸屏等) (四)公开发行信息专刊(仁济医刊) (五)媒体(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互联网、单位局域网等) (六)根据需要采用其他形式公开事务。 五、保障措施 (一)加强领导,健全管理机构 1.建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由党委书记任组长,由院长、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,其他党政领导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。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,具体工作由所公开院务的主管部门承办。 2.建立院务公开工作监督评议小组,由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任组长,纪检、监审、党办、工会负责人为成员,负责对院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议,具体评议工作由工会负责承办。 (二)健全制度,加强考核检查 推进院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、政策性强、敏感度高,需要有制度作保障,做到有章可循、规范运作、加强考核、务求实效。 1.实行院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。将院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,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,按照要求,通过适当形式将应公开的院务及时进行公开,并将公开情况报工会。 2.实行院务公开工作评议制度。工会和监审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、问卷测评、意见箱等形式听取职工意见,对院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评议。 3.实行院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。每年行政要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向职工通报院务公开工作的情况,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。 4.实行院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。医院要把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岗位职责的具体内容,作为各级干部任免、奖惩和评优的一个重要依据,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院务公开工作职责的有关责任人,要进行批评教育,追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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